关于印发《中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5:15
作者: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中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
2019
年
5
月
29
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2019
年
6
月
18
日
―1―
―2―
中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2019
年
5
月
29
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进一步调动广大科研
人员开展横向科研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
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
2018
〕
25
号)、《中
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
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
2019
〕
37
号)及国家和部委相
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横向科研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
组织等委托的各类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等项目。
第三条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按照合同优先原则及本管理
办法管理,由项目负责人与委托单位通过项目合同确定双方的
权利义务等内容。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
政策,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第四条
技术转让项目按照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的规定管理。
第二章 立项管理
第五条 科学研究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对合同的洽
谈、签订提供协调和支持,对合同执行实行全过程服务。
―3―
第六条 横向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
人所在二级单位协助科学研究部进行管理。
第七条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文本应优先使用学校发布的
合同范本,应明确合同经费的使用范围。
横向科研项目需外协的,应在原合同中明确予以表达,并
签订外协合同。项目负责人如与外协单位有利益关联,应在签
订外协合同前主动向科学研究部报备。除涉密项目外,相关外
协安排在校内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签署外协合同。
第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申请用印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通过学校公文协同平台提交合同文本及
有关附件。
(二)所在二级单位审查。
(三)学校法律顾问审查。
(四)科学研究部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加盖中南大学合同专用章。
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九条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
负责人须将合同原件提交科学研究部存档备案。
第十条 横向科研项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项目名
称、委托单位或外协单位、经费、项目负责人、完成时间、知
识产权等重大事项进行变更的,须提交书面变更报告及加盖委
托或外协单位方公章的书面同意函或者补充协议,经二级单位
审核通过,报科学研究部审批并办理变更手续。
―4―
第十一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认领及拨款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通过学校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以
下简称科研信息平台)或财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项目经费到账
情况。
(二)项目负责人在科研信息平台认领经费并填写相关信
息,新增项目需上传
PDF
格式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三)项目合同有预算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信息平台
上按合同要求填写预算信息;项目合同没有明确预算要求的,
由项目负责人在科研信息平台上按要求填写包括绩效支出比
例等信息。
(四)二级单位审核。
(五)科学研究部审核。
(六)计划财务处审核。
通过后,项目负责人自行打印《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及
拨款审批单》并提交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入账。
第十二条
符合国家技术合同登记要求的技术开发合同
和技术转让合同,由科学研究部到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办理相关
登记手续,由计划财务处按照要求进行免税相关的财务处理。
委托单位提出技术合同备案要求的,由科学研究部到市科
技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 横向科研项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
纷,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先行妥善处
理,并上报二级单位及科学研究部。如有需要,可请学校法律
顾问协助处理。
―5―
第四章 结题管理
第十四条 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先按项目
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结题,然后填写《中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
题登记表》,登录科研信息平台上传结题相关材料,经二级单
位和科学研究部审核同意,办理校内结题手续。
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
应在科研信息平台填报延期结题申请并提交二级单位和科学
研究部审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科学研究部负责日常解释工作。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19
年
6
月
18
日起试行。横向科研
项目合同管理的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学校
其他管理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9
年
6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