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南大学横向科研经费 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5日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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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中南大学横向科研经费
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中南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已经
2019
年
7
月
5
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2019
年
7
月
12
日
―1―
―2―
中南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
2019
年
7
月
5
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横向科研经费管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
开展横向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科研人员主体地位,促
进学校科研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
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
2018
〕
25
号)、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
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
2019
〕
37
号)和《教育部
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科研经费
“
报销繁
”
有关工作的通知》(教
财厅函〔
2019
〕
8
号)及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指学校受企事业
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委托,开展各类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等项目研究所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
以中南大学名义申报所获得的各类横向科研项
目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
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科研经费按照
“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
的原则,实行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
计划财务处、科学研究部、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
计处、纪委(监察处)、二级学院(部、系、所、中心、室)
和项目负责人明确职责和权限,在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方面各
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机
制,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协同科学研究部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并审核经费预算;负责科
研项目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以及有关财经法规
使用经费;根据科学研究部下达的经费拨款单办理经费立项、
入账、外拨;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决算及结题验收。
(二)科学研究部:负责科研项目和合同的管理;配合人
事处对科研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核定科研经费的项目类型
,
审核并下达经费拨款单,审核科研外协费的拨付;审核能否作
为科研配套经费的合理性;办理技术合同登记和技术收入的核
定;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检查、结题和归档工作。
(三)人事处:负责科研人员年度考核与科研绩效相关工
作,协助科研人员聘请科研秘书和财务助理等相关事宜。
(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制定学校科研设备仪器
采购管理规定,并对项目经费中的设备采购、租赁、试制、升
级改造等进行审核。
(五)二级学院:根据学院特点和项目实际需要,负责为
科研项目开展和执行提供条件保障,审定科研管理费的提取,
督促项目预算执行。
(六)项目负责人: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以及经费
管理要求,直接负责合法、合规、合理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有
―3―
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开支范围
第五条 技术开发类、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类项目经费开
支范围主要包括:业务费、设备费、外协费、劳务费、税费、
科研活动接待费、管理费、绩效支出等。
(一)业务费
主要包括原材料费、燃料(煤、油、气等)费、差旅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运输费、设备维修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
交流费、出版
/
文献
/
信息传播
/
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二)设备费
主要用于项目研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
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等所开支的费
用。其中项目合同或协议中明确为合作方研制、加工和代购的
设备,取得合作方设备验收证明后,经科学研究部确认免收管
理费。
(三)外协费
指项目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委托第三方合作单位开展相关
研究等的费用。外协费应与第三方合作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照合
同约定的外拨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并
承担税金,经科学研究部确认后免收管理费。
(四)劳务费
课题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支出劳务费。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
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专职研究人员、科研辅
助人员等在我校无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均可开支劳务费。项目聘
―4―
用人员的劳务费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
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五)科研活动接待费
项目组可按实际需要开支少量科研活动接待费,接待费和
加班餐费总额度不得超过该横向科研项目总经费的
15%
,开支
要求按《中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执行。项目结
题后,科研活动接待费剩余额度应同时结转至横向科研发展基
金。
(六)管理费与绩效支出
1.
学校管理费提取比例为项目进校经费总额的
5%
,二级
单位管理费提取比例不超过项目进校经费总额的
3%
,由学校及
二级单位统筹用于单位公共资源占用及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
支出。
2.
绩效支出是指按照课题组的科研工作量和科研产出绩
效核算的人力成本费用。在项目入账时,项目组可提取不超过
项目进校经费总额
30%
的绩效支出。
3.
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由项目负责人选择转入横向科研
发展基金账号和横向科研绩效账号。绩效发放额度根据学校年
度绩效总额确定。
横向科研发展基金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
的相关支出。
(七)发票及税费
横向科研项目发票开具以科学研究部审核通过并加盖
“
合
同专用章
”
的合同为依据。税费由学校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代
扣代缴,符合税收政策免征要求的税款,全部留归原项目使用。
―5―
―6―
第六条
技术转让类项目按照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办
法执行。
第七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如需分拨,项目负责人应在办
理项目经费进账手续时,同时做好经费分配。
第八条
科研人员必须按照实际开展的科研活动据实支
出,必须使用真实、合法票据进行财务报销,不得弄虚作假,
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不得在科研经费
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将科研经费挪用于非科研用
途,不得把外协单位作为逃避监管的法外之地。
第四章 结题结账
第九条
横向项目应按时结题,结题后应在
30
天内到计
划财务处办理结账手续。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和应
收应付等款项。暂付款尚未结清的,应在结题之前全部报销或
归还。
第十条
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应在
“
科学研究与发展
信息平台
”
填写《科研项目(课题)结账通知单》,经二级单
位与科学研究部审核通过后由计划财务处办理结账手续。
结余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后续研究的
需要自主分配给本人或校内参与研究的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 项目结题后尚有尾款未到账的,尾款进校时先
扣除税费、学校、二级单位管理费及计提绩效支出后,余款由
项目负责人选择转入横向科研发展基金账号和横向科研绩效
账号。绩效发放额度根据学校年度绩效总额确定。
第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变更按照《中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
―7―
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第十三条
学校各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学
校审计、纪检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委托方对科研经费
管理与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
检查或审计意见进行整改;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
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加强科研经费绩效考评和监督管理。对规范、科学、有效
使用科研经费并做出突出成果的项目、单位或个人,学校给予
表彰或奖励。
涉及科研经费使用问题的信访举报,先由学校科研管理部
门牵头组织办理。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会
同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
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负责人一定期限内申报资格
等处罚。涉嫌违纪的,移交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国共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
相应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附属医院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和科学研究部负责日常
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19
年
7
月
12
日起施行,《中南大学
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大财字〔
2016
〕
41
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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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完善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中大财字〔
2017
〕
22
号)同时废止。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9
年
7
月
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