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院牵头申报的“交叉创新型护理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立项资助,现正式启动该项目2025年第一批的遴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交叉创新型护理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二、选派专业
护理学
三、留学单位
芬兰图尔库大学、美国耶鲁大学、美国纽约大学、美国加州大学
旧金山分校、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
四、选派相关内容
选派类别 |
选派人数 |
留学期限 |
选派对象 |
具体要求 |
博士研究生 |
1人 |
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导师或中南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工作2年及以上正式在职护理人员。 |
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4人 |
6–24个月 |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 |
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
访问学者 |
1人 |
3–12个月 |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正式在岗教职工 |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
高级研究学者 |
1人 |
3-6个月 |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正式在岗教职工 |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
博士后 |
1人 |
6–24个月 |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在站博士后、或应届博士毕业生 |
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且作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注:具体选派人数以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为准。
五、经费支持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选拔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较高水平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5.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6. 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7. 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项目外
语条件要求)。
七、选拔程序
1. 符合条件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每人只限申报1个类别),需要递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1-2)、邀请信/入学通知书(附翻译件)、国外导师/外方合作者简介(中英文)、外语水平证明、学习计划(中英文;限研究生类别人员提供)、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限研究生类别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限访学类别人员提供)。申请人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学习计划可行性(限研究生类别人员)、材料真实性等方面简要撰写个人情况说明及承诺,本人签字(学生身份的申请人同时请国内导师推荐签字)。
2. 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人选。
3. 入选人员名单公示。
4. 入选人员名单报送中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5. 入选人员登录系统按通知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八、时间安排
1. 报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zn2018@csu.edu.cn,递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至湘雅护理学院503室刘老师处:2月14日中午12:00前。
2. 由学院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人选:2月21日前;
3. 学院公示:2月28日前;
4. 入选人员名单报送中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月28日前;
5. 平台信息填报:入选人员登录校内平台(studyabroad.csu.edu.cn)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填报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及材料真实、完整、准确无误:3月5日中午12:00前。
九、其他
1.本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2.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及中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中南大学研究生院、中南大学本科生院等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及文件执行。
3. 具体解释权归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9665636,邮箱:lzn2018@csu.edu.cn,办公室:503)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2025年交叉创新型护理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
附件2:2025年交叉创新型护理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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