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院牵头申报的“交叉创新型护理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立项资助,现正式启动该项目的遴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交叉创新型护理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二、选派专业
护理学
三、留学单位
芬兰图尔库大学、美国耶鲁大学、美国纽约大学、美国加州大学
旧金山分校、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
四、选派相关内容
选派类别 |
选派人数 |
留学期限 |
选派对象 |
具体要求 |
博士研究生 |
1/年 |
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2022届、2023届毕业的护理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
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4/年 |
6–24个月 |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 |
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访问学者 |
1/年 |
3–12个月 |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正式在岗教职工 |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
高级访问学者 |
1/年 |
3-6个月 |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正式在岗教职工 |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
博士后 |
1/年 |
6–24个月 |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2022年、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
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五、经费支持
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选拔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 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3. 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4. 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
5.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高水平的科研能力。
七、选拔程序
1. 本项目每年度分两批申报,符合条件者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需要递交的材料: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1-2)、邀请信/入学通知书(附翻译件)、国外导师/外方合作者简介(中英文)、外语水平证明、学习计划(中英文;限研究生类别人员提供)、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限研究生类别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限访学类别人员提供);同时登录校内平台(studyabroad.csu.edu.cn)报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每人只限申报1个类别。
2. 湘雅护理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审查及遴选、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入选名单。
3. 入选人员名单公示。
4. 入选人员名单报送中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八、时间安排
第一批申报时间:
1. 申报人员报名:登录CSC系统以及校内平台(studyabroad.csu.edu.cn)报名,并递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至湘雅护理学院503室:3月2日下午5:00前;
2. 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审查及遴选、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入选名单:3月3日下午5:00前;
3. 学院公示:3月7日前;
4. 入选人员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确认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完整、准确无误:3月10日24:00前。
第二批申报时间:
1. 申报人员报名:登录校内平台(studyabroad.csu.edu.cn)报名,并递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至湘雅护理学院503室:6月12日下午5:00前;
2. 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审查及遴选、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入选名单:6月30日下午5:00前;
3. 学院公示:7月10日前;
4. 入选人员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填报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及材料完整、准确无误:9月10日24:00前。
九、其他
1.本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
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2.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及中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3. 具体解释权归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9665636、13973163927,邮箱:lzn2018@csu.edu.cn,办公室:503)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
2023年3月1日
附件1:2023年度交叉创新型护理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
附件2:2023年度交叉创新型护理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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