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者呼吁关注“同妻”的困境和权益保障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2日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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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苑苏文 王若遥)中国学者近日发布报告称,“同妻”(指男同性恋者的配偶)极可能是中国艾滋病的高易感人群。他们呼吁社会关注“同妻”的困境和权益保障。

中南大学“同妻”问题研究课题组近日在长沙召开“中国‘同妻’艾滋病易感性、生存质量及其权益保障研讨会”,与会者包括多位医学、法学等领域学者和15位“同妻”。

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国同妻健康与权益保障的共识与建议》指出,以男同性恋为主体的男男性行为者与配偶发生性行为时普遍缺乏安全措施,近年来已出现多起“同妻”被传染艾滋病的法律诉讼。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男男性行为传播艾滋病毒例数占新发病例近三成,该人群是艾滋病感染率增长最快的人群。

《建议》援引一项调查称,艾滋病病毒阳性的已婚男男性行为者对配偶的阳性告知率不足一半,被告知的配偶中近三成被传染。

不过,《建议》指出,鉴于社会对“同妻”的认知水平低及男同性恋者隐瞒自身性倾向等原因,学界对“同妻”的艾滋病感染状况缺乏较可靠的估测数据。

“为了传宗接代,许多男同性恋者与异性配偶发生性行为时不会做好安全措施。越来越多的公共卫生领域专家担心,‘同妻’会不会成为中国下一个艾滋病的易感人群?”课题组负责人、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副教授李现红说。

对此,《建议》呼吁倡导并鼓励经同性性途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男性支持配偶或女性性伴侣检测;疾病防控部门应增设“女性感染者有无男男性行为者性伴”的调查,以便监测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方式。

李现红发现“同妻”的生活质量堪忧。“我们接触的‘同妻’中,90%测出抑郁症症状,其中10%尝试过自杀。她们生活在家庭的冷暴力中,缺乏关爱”。

许多中国“同妻”被传统观念束缚,无法保障自身权益。“有人瞧不起离婚女人,她们的家人也觉得丢面子。一些女性在家中处于弱势地位,离婚也往往是净身出户。”李现红说。

她指出,法律对“同妻”群体的权益保障存在空白,“比如,《婚姻法》规定和婚外异性出轨才能被认定为离婚过错方,同性恋就被排除在外”。

《建议》提出,相关社会团体和心理卫生机构应当协助“同妻”成立社会组织,提供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法律咨询和社会支持服务,防止针对“同妻”的家庭暴力,改善该群体普遍存在的抑郁症状。

此外,《建议》呼吁立法机构和司法机关对“同妻”面临的婚姻困境进行调研并进行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