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4日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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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支持和鼓励教研室、研究中心开展各项科研工作,使科研教学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2.积极配合学校科研办,组织学院教学教师积极申报各项科研课题。
3.组织好科研课题申报前的论证工作,尤其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前的开题论证。
4.积极筹措和妥善安排资金,为年轻教师科研工作提供条件。
5.充分发挥学科研究方向带头人的作用,定期组织学科研究方向带头人讨论如何开展课题、学科发展方向等问题,增强科研团队的凝聚力。
6.对教研室开展的课题在经费、时间、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7.促进教师与其它学科开展科研协作,定期了解科研进展,鼓励开展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
8.教研室及个人与外单位进行科研协作,须报学院备案,职务性的成果或业余时间利用公家的设备、场地取得的成果转让以及与外单位合作开发的产品必须逐级上报批准,同意后才能进行。
9.对科研工作开展得好的教研室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10.以科研为龙头抓好科技开发,加强产-学-研的结合,促进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
11.督促科研办加强科研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中南大学护理学院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