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往届生换发毕业证或补授学位程序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7日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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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换发毕业证或补授学位程序
一、提供材料:
序号 |
材料 |
备注 |
1 |
结业证原件 |
若遗失则须在地市级以上、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上登报声明,并提供报纸原件 |
2 |
CET4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位英语考试成绩 |
申请学位的须提供此项材料, |
3 |
当年图像采集的2寸彩照一张 |
换发毕业证同时又补授学位的需交两张 |
4 |
下载并填写《结业生换发毕业证或补授学位申请表》 |
注:结业证换毕业证需提交1、3、4项材料;只申请学位需提交2、3、4项材料;结业证换毕业证同时又申请学位的需提交1至4项材料。
二、申请时间:
修业年限内每年6月20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三、咨询电话:
0731-8265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