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往届生换发毕业证或补授学位程序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7日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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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换发毕业证或补授学位程序

一、提供材料:

序号

材料

备注

1

结业证原件

若遗失则须在地市级以上、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上登报声明,并提供报纸原件

2

CET4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位英语考试成绩

申请学位的须提供此项材料,

3

当年图像采集的2寸彩照一张

换发毕业证同时又补授学位的需交两张

4

下载并填写《结业生换发毕业证或补授学位申请表》


注:结业证换毕业证需提交1、3、4项材料;只申请学位需提交2、3、4项材料;结业证换毕业证同时又申请学位的需提交1至4项材料。

二、申请时间:

修业年限内每年6月20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三、咨询电话:

0731-82650092

附件:《结业生换发毕业证或补授学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