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医学教育应早接触专业、早接触临床、早接触病人的要求,从2016级开始,湘雅护理学院学生在大学一年级结束后进行1周的临床见习,为使见习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带教老师职责
1. 坚持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有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具有临床带教的意识和能力及一定的带教水平。
3. 加强对见习护士的政治思想教育,使之具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人民健康事业奉献的好思想、好作风以及扎实的专业思想。
4. 关心和了解见习护士的思想状态、工作表现、服务态度、组织纪律及日常生活、学习情况,并听取其他老师及病人对见习学生的反映、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帮助教育,使见习护士能圆满地完成见习任务。
5. 在技术操作上学生以观摩为主,要求带教老师操作规范,使见习护士了解病人接受治疗和护理的全过程。
6. 见习结束时,带教老师应根据见习护士的表现,实事求是地填写好《见习鉴定表》。
二、见习护士守则
1.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掌握临床操作技能。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见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
3. 尊重医院工作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并及时完成带教老师交给的任务,达到早期接触临床的预期目标。
4. 工作时,态度仪表符合专业要求,着装整洁。不准化浓妆及戴首饰进入工作区。
5. 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及高尚的道德准则,体贴爱护病人,谨防因学习过程影响病人的休息与治疗。
6. 接触病人要态度诚恳,言谈和行为要严谨;文明用语。不得接受红包、不准索、受病人的礼品,不得与病人及家属有护患关系之外的其他关系。
7.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遇到急诊抢救或医疗工作需要,应以工作为重,服从统一安排。
8. 见习护士必须服从学校和教学基地的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基地及实习科室。
9. 各见习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虚心学习、共同提高。
10. 见习护士要爱护公物、仪器设备、检验用品等,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照见习医院有关损坏、丢失仪器物品赔偿办法处理。
11. 要培养勤俭节约的优良习惯,不浪费水电。
12. 对不服从领导、不尊重老师,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见习医院有权停止其见习,并报学校进行处分。
三、见习目标
1. 通过接触病人来了解病人的需求,接触临床护理而了解护理专业,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做一个好护士。
2. 通过见习,培养同学们对病人的同情心、爱心及对工作的责任心。
3. 为后阶段的专业学习及技能训练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见习护士职责
1. 在护士长安排和带教老师指导下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2. 每天提前半小时到病房进行晨间护理,了解病房动态及晚夜班病人情况。
3. 必须参加科室的交接班会及危重病人的床头交接和口头交接班。
4. 认真完成各项基础护理,协助病人的日常生活,针对病人情况做好心理护理。
5. 热情接待新病人,主动介绍病房情况,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护理评估,制定护理计划。
6. 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带教老师和值班医生报告,协助老师进行抢救处理。
7. 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执行医嘱,进行各项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无菌观念,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8. 一旦发生任何差错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带教老师、护士长和值班医生,不得隐瞒和擅自处理。
9. 配合医生进行诊疗工作,协助老师采集各种检查标本,并及时送检。
10. 病人病历及各种医疗护理文件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病人的病史、病情、检查结果等情况。
11. 参加科室的疑难危重病历讨论、护理查房及有关学术活动,参加各种小讲课。
12. 主动学习和了解一些难度较大的护理操作和护理新技术。
13. 按要求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14. 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填写自我鉴定,并将有关表格及时交予带教老师。
五、见习护士的请假规定
1. 见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病、事不能上班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暂时离开病房,需经带教老师同意并告知去向。
2. 凡请病假者,应有所在见习医院病假证明并由见习基地临床护理教研室签出意见,并报护理学院批准。
3. 见习期间一般不准事假,如有特殊情况(父母亲病危、病故)需请事假者须写出请假报告,并附原始请假依据,一日内由护士长批准,三日内由所在实习基地临床护理教研室批准,超过三日由基地临床护理教研室签出意见同时报护理学院审批。
4. 见习护士不得借故请假,未经请假或经申请未获准或逾期不归者,均以旷课论处,如发现请假事实不真实,一经查明,按《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